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
3.贯彻执行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救济工作;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调整事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村(居)委会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报批工作。
5.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的建议,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承担组织社会慈善公益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扶持、保护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建议;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自治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提出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民政局本级一个部门,无二级预算部门。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2023年山南市民政局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3,552.10万元,支出总计3,552.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27.76万元,下降6.03%,支出减少104.9万元,下降2.87%。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547.6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0万元,主要是2020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彩票公益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552.1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54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7.6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55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04万元,占31.81%;项目支出2,422.06万元,占68.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47.60万元,支出3,552.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8万元,下降0.59%;支出减少104.9万元,下降2.87%。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50万元,主要是2020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彩票公益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87.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7.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56万元,增长3.2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4.01万元,占95.69%;
卫生健康支出55.32万元,占比1.79%;住房保障支出77.77万元,占2.52%。
(注:数据出入原因为小数点后仅保留两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8.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1.1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50万元,本年收入460.49万元。本年支出46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09%,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46万元,下降30.3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9.38万元,占10.6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15.61万元,占89.3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3万元,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7.9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的油料费、检测费和维修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10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我市以外的工作组产生的费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第三方审计评价组对2023年全区“双集中”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项目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4.38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涉及的彩票公益金和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1.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2万元。
2023年我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628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60平方米,业务用房419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4907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其他用车14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校车及殡仪车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以上内容及数据均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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