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规定。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山南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南市湖南路12号;电话:0893-7821120)。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通过履行政务公开,全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全年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4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民政信息43条。
(二)通过政务新媒体及其他平台公开信息情况。我局目前没有微信公众号,无其它平台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密切民政工作与社会群众的联系沟通、形成共同理解支持民政工作的社会氛围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少,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进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2024年,我局将围绕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主动向市政务公开办学习业务知识,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功能和分类,加强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