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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3 文号: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二)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组配分类: 法规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2-26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二)


1.什么是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所谓分层,就是将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所谓分类,就是针对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类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2.什么是基本生活救助?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

3.什么是专项社会救助?

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进行专项救助工作。

4.什么是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因学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不分户籍、不分城乡,根据困难情况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按照《西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具体实施。

5.什么是服务类救助?

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6.什么是慈善帮扶?

积极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救助需求与慈善供给的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7.什么是其他救助帮扶?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并做好监督指导,切实维护低收入人口的合法权益。工会部门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的,落实困难职工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可根据当地救助政策给予取暖补贴、殡葬费用减免等救助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帮扶措施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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