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年2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指导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扶持、保护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建议;
3.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收养管理工作。
4.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
5.承办市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是由市民政局管理的独立正科级事业单位。
纳入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本级一个部门,没有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老年养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例如:2024年收支总预算1603.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60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3.34万元,占10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6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73万元,占26.12%;项目支出1184.61万元,占73.88%。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3.3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603.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2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3.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5万元,占97.38%;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25.52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4.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1497.43万元(儿童福利1143.53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53.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2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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