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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08 10:03:43 来源: 市民政局

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28

第一部分山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

3.贯彻执行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救济工作;落实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肋、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调整事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村(居)委会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报批工作。

5.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的建议,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承担组织社会慈善公益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扶持、保护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的建议;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自治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提出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内设机构八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山南市社会组织党委)、社会事务和慈善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救助管理站、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山南儿童福利院、山南市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纳入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民政局本级一个部门,没有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例如:2024年收支总预算4417.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417.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60.13万元,占67.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7.32万元,占32.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占预算0.67%。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4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85万元,占21.89%;项目支出3450.59万元,占78.11%。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17.4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27.32万元、上年结转27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2680.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其他支出2710.68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6.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819.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21万元,占91.28%;卫生健康支出85.3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02.4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86.05万元,下28.93%。主要是经过不断学习对本年项目功能分类科目进行了更正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2万元,增长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85.9万元,减少99.3%。主要是按照民政部对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服务工作站的要求,相关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2.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58.55万元,减少55.9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4.5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2.08万元,减少79.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6.5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2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37.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新增殡仪馆项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78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80.93万元减少56.18%,主要原因今年有减少基本养老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为去年流浪乞讨救助站有设备采购项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临时救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58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174.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的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68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10.63万元,减少26.13%,主要原因为退休和调入等人员变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28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为退休和调入等人员变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4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16.56万元,减少26.11%,主要原因为退休和调入等人员变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6.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5.1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减少33.5万元,减少原因是民政局下属儿童福利院2024年起独立核算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10.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89.73万元,增长58.6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始彩票管理站的业务经费与管理费列入预算中。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3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专用车1辆,福利彩票管理站业务用车1辆,除局机关及救助站公务用车共4辆车在编,其余车辆均为捐赠所得不在编制内

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7个,资金3450.59万元,其中:地方资金3450.59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本单位截至 20241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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