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注销山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允许注销山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二、请在批复下发的5日内,提交学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三、发给注销证明文件后,收缴山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山南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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