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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兑现兜底保障政策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
发布日期: 2020-03-19 18:07:53 来源: 市民政局信息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兜底保障作用,市民政局积极兑现各类兜底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基本兜底保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救助保障对象中出现生活无人照料和监护缺失等情况的,加大救助和生活照料力度。二是及时发放救助金。截至目前,全市城镇低保688户1045人,农村低保2219户5972人。落实城乡低保资金180.51万元。特困供养2849人,其中集中供养1515人,分散供养1334人。落实特困供养资金105.12万元。孤儿救助426人,发放资金52万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资金53.42万元。三是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制定《山南市疫情联防联控临时救助预案》,要求各县区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5点前及时报送疫情期间外来人员临时救助情况,截至目前无申请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四是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的探视、照顾。及时了解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切实为失能、独居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物资供应及生活服务等帮扶。全面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定期探访,做到照料监管不缺位,确保防控期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服务质量不下降。五是建立救助求助电话情况我市十二县(区)建立救助求助电话并在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值守电话,对电话畅通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求助电话畅通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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