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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 行风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1-08 11:20:58 来源: 市民政局信息

山南市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山南市民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集中深入地开展了山南市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工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婚姻登记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家庭幸福,是倍受关注的社会事务工作。山南市民政系统婚姻登记机关健全建强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分管婚姻登记工作领导为组长,各县(区)民政局局长、社会事务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制,形成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山南市全市共有婚姻登记机关12个(不含乡镇),婚姻登记工作均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每个县(区)都有民政局班子成员担任婚姻登记工作分管领导,平均配有2名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二是市民政局统筹管理,定期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学习,以科学发展为依托,以创先争优思想为工作目标,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求婚姻登记员树立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杜绝违法登记。三是加强管理,建立标准化婚姻登记档案,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填写的各种材料,做到审核详实、分类合理、规范装订。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行业优良作风。县市级在政务中心设立婚姻登记处,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公示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办证费,在办证过程中坚决杜绝乱收费、强行收费及搭车捆绑收费等行为。经自查,山南市12个婚姻登记机关截止目前无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乱收费行为。

婚姻登记处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有访必答,及时妥善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让群众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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